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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过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厦门日报记者王火炎航拍器摄)
台海网12月16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改革开放40年,厦门从一个普通的海防小城,蜕变为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从一个“一穷二白”之地,蜕变为共享发展的安居乐业城市。
40年光阴似箭,40年万象更新。历史进步的印记,常常在回望与比较中更加明晰。
勃兴之间,民生为大。如果把40年改革开放浓缩成一首壮丽诗篇,民生必然是意蕴丰富的“题眼”;如果将40年风雨历程谱一曲时代华章,民生必然是最撼人心魄的“强音”;如果给“中国梦”绘一幅通景画卷,民生也依然是生动传神的“点睛之笔”。
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皆浓缩成沉甸甸的“民生”二字。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厦门市委、市政府一直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理念,不忘改革开放初心,把民生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从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从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丰富百姓日常生活……伴随着一项项民生新政、一桩桩民生实事的落地生根,厦门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切实发挥了社会政策的托底功能,让发展成果真正惠及群众,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到2020年,厦门人均生产总值和人类发展指数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意味着,在大力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厦门也将大力推进共享发展,把教育水平、生活水平、长寿水平的改善提升列入整个社会发展指标,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这在体现对民生高度重视的同时,也展示了一座城市提升百姓获得感的努力和新思维。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率先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全免费”,加强师资、设备、校舍、管理标准化配置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发展的水平决定着经济社会走向,也决定着城市未来的竞争力。改革开放40年来,厦门的教育事业也书写了成就与辉煌,为这座城市的改革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为这座城市的气质塑造增色添彩。
改革开放以来,“均衡”是厦门义务教育发展的一条主线——在1996年,厦门在全省率先实现“普九”之后,2007年,厦门又率先通过省政府“双高普九”验收;2009年底,厦门获得一个非同寻常的奖——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这是福建省唯一获奖的设区市,也是全国获奖的五个设区市之一。
城乡差距是教育均衡要攻克的首要难题。为此,厦门市政府启动扶持农村义务教育行动,从2000年起每年投入4000万元,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2011年增加到每年6000万元。2006年-2012年,还增投4.4亿元专项扶持农村薄弱学校建设、购置教育设施。
同安区莲花中心小学罗溪教学点是教育均衡的一个实例。这所小学的叶江南老师告诉记者,以前每年开学的第一件事是要清除操场上的杂草,一到下雨天,校内到处都是水坑。但是,现在学校水泥球场、塑胶跑道和音乐教室都有了,他认为,学校的硬件设施,与中心校甚至城区小学相比也不差。
2008年,厦门启动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加强了师资、设备、校舍、管理标准化配置,将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向精细化。到2012年9月,厦门全市332所公办学校和14个教学点率先在福建省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按照厦门教育“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全市80%以上的普通高中学生在省一级达标高中就学,厦门正快步行走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路上。
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费用支出少了,杂费少了,这一点,家住前埔南区的郑先生深有感触。2006年秋季,他的儿子就读前埔南区小学一年级时,家庭账单上有一项215元的支出——140元学杂费和75元课本费、簿籍费。到2007年春季开学,140元的支出消失了——当年,厦门宣布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免收学杂费。2011年春季开学前,郑先生的家庭账单又减少一项:就读小学五年级的儿子连课本费和簿籍费也不用交了——那一年,厦门义务教育在福建省率先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免费。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对郑先生来说是家庭的小账单。对厦门市政府来说,却是一张大账单:财政每年要花1.5亿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和补助经费。
事实上,不仅义务教育,厦门的中职也实现了免费教育——2011年,中职一年级的学生已经不用缴费上学,到了2012年秋季,厦门进一步免除中职二三年级学生学费,率先在全省实行中职学校全免费。这比厦门原本制定的中职免费计划提前两年。2016年秋季起,厦门普通高中困难家庭学生也享受到了免学费这一优惠政策。
不只学费免费,连吃的也有补助——从2012年春季开始,厦门对在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就读的中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天补助标准从4.5元提高到8元,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寄宿生,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生活费9元,初中生13.5元。对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用午膳而不寄宿的中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5元。据悉,这些标准不仅在福建省,在全国也是高的。
到目前,厦门已建立健全了学前教育困难幼儿保育教育减免制度、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制度、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制度等,实现了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覆盖”。
社保体系逐步完善
厦门在逐年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的同时,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无论到全国哪个城市,只要当地有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厦门人就可以掏出自己的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结算住院医疗费;厦门市政府为全部常住人口投保巨灾保险、大病保险,受灾、患病市民最高分别可获20万元、50万元的保险赔付……
改革开放40年来,厦门社保体系逐步完善,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逐年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利民、便民、惠民,已经成为厦门的又一张“城市名片”。2008年9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厦门召开全国医疗保险经验交流座谈会,厦门城乡一体化医保政策体系被誉为医保的“厦门模式”。
作为全国较早试行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模式的地区之一,厦门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较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有特色,参保率位列全国前茅,是全国开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较好的地区之一。
2010年7月,厦门率先建立了城乡统筹一体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厦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为260元,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2017年1月起,厦门还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每人2500元。
近五年来,厦门加快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服务民生保障的成效进一步增强。据统计,至2017年末,厦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73.79万人、381.81万人、211.34万人、211.09万人和200.30万人,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7.76亿元、支出198.47亿元,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历年累计结余859.29亿元。
此外,厦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也开展较早,1996年就在全省率先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获得国家劳动部表彰。在此基础上,厦门不断完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今年7月,厦门市政府下发了《关于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及退养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均月增发约189元,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前我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为3422元。这是厦门连续第14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后,厦门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全国前列。
对弱势、困难群体的关爱,是考量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近年来,厦门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动态调整机制,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到2017年,厦门城乡低保标准统一为720元/人/月,较2014年的525元/人/月标准增长37.1%,远高于同期居民消费价格增长水平,有力保障了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
圆宜居梦暖百姓心
厦门率先在全国提出并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让中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
“中了!中了!” 9月14日,今年第二、三批保障性租赁房在建设大厦三楼公开摇号,当市民张女士看到摇号结果里出现自己的名字,激动的泪水顿时盈满眼眶。在厦门,这样的一幕幕场景,从2006年开始每年都在上演。
圆宜居梦,暖百姓心,解决群众安居问题一直是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之一。从2006年开始,厦门率先在全国提出并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把实现中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作为长期坚持实施的民生工程,形成配租方式的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房和配售方式的保障性商品房三种类型,满足了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
全国第一个提出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开展住房保障工作的城市,第一个出台住房保障地方性法规的城市,第一个动工建设并交付使用保障性住房的城市,第一个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体系的城市,第一个建设保障性商品住房的城市……党的十八大以来,厦门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政策的覆盖面,一个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在厦门已基本建立。财政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06年启动保障房项目建设至今,市级财政共投入建设资金136亿元,厦门累计竣工交付的市本级保障性住房近5万套,平均一年交付约5000套;至今,各类保障性住房实际配租配售5.47万户,已解决15万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除了为居民提供比较稳定的住房来源,厦门的保障房政策还在全国首次提出了从“福利性”向“保障性”转变,因此被媒体称为是全国房改的“厦门蓝本”。与此同时,通过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厦门住房保障体系从“保低”向“保基本”转变,在逐步实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将非中低收入群体纳入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特别是面向非中低收入人群推出销售型保障性商品房,既满足“夹心层”的住房需求,也为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起到“稳定器”作用。
有人形象地将厦门的保障房比作“雪中送炭”,并认为这充分体现厦门市委市政府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民生的执政理念。2010年9月6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到厦门高林居住区金安社区看望社区群众,对厦门保障性住房建设也给予高度评价。他说,厦门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大,布局合理,环境优越,是真心实意地解决群众居住问题。
陆地面积仅为1699.39平方公里的厦门,寸土寸金。然而为了让老百姓住在交通便利的区域,厦门却很“舍得”拿出好地块来建设保障房——现在规划的四个保障房地铁社区,选址均毗邻地铁站点,尽享得天独厚的交通资源,且每个项目规模均超过1平方公里。
保障房地铁社区的开工拉开了厦门探索保障房建设新模式的大幕:不仅要让住房困难家庭“住得进”,还要慢慢升级为“住得好”,共享发展成果。
2017年至2020年,厦门全市还将计划投资超400亿元,滚动建设43个保障性住房项目,推进翔安新店地铁社区、同安祥平地铁社区、马銮湾地铁社区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至2020年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0万套以上。
有效保障幸福养老
厦门建立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老年人幸福指数节节攀升
最美不过夕阳红。对于老年人来说,他们最向往的就是养老有保障。
2016年12月8日,《中国城市养老指数报告》在北京发布,报告共统计了全国4个直辖市、27个省会城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的养老指数排名。其中,厦门养老指数最高,最适宜养老。
老人们的幸福晚年,得益于我市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投入。近年来,厦门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先后被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
目前,厦门已建成12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需要日托的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和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建成农村幸福院72个,为全市老年人丰富老年生活提供更多关怀照料场所;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66个,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同时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每个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运营补贴,确保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厦门还着力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力争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提高到40张,实现镇(街)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
在居家养老的基础上,厦门也全力支持推动各种形式的养老机构建设。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20余项涉老惠老政策。在原有政策基础上,2017年3月又出台专门文件,对社会资本办养老机构予以财政扶持。2015年至2017年,我市共计兑现社会资本办养老机构补助3108万元。
2015年起,我市还出资为本市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近三年来,市区两级财政共安排资金约3100万元为我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在保险期限内,老年人发生意外造成身体伤残的,保险公司将按合同规定给予赔付,最高可获赔10万元。
医疗服务质量提升
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险体系已在厦门建立,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以前碰上难度大的手术,总想着去北上广的大医院,不仅增加经济负担,路上还有不少风险。现在好了,在家门口就能接受上海顶级专家的治疗。”在复旦中山厦门医院顺利完成巨大腹主动脉瘤的腔内微创治疗后,72岁的厦门市民蔡民强满怀感激。
近年来,厦门市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医疗水平进一步提高,但解决危重症和疑难病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优质医疗资源缺乏的问题依然存在。复旦中山厦门医院,正是厦门为补齐医疗短板而建设的一家医院。
“现在我每周在上海总部只待一天,工作重心都放在厦门。”王利新,上海中山医院血管外科副主任医师,如今也是复旦中山厦门医院血管外科执行副主任,“总部共派遣约110名资深专家常驻厦门,其中不少是国内‘一号难求’的大牌专家。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医疗卫生工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据市财政局相关人士介绍,过去十年,我市医疗卫生累计投入87.75亿元,其中2011年是2002年的6.5倍,年均增长23.2%。
经过多年的建设,厦门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险体系已经建立,全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厦门特色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也向全国推广。该模式采取“慢病先行,三师共管”的办法,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和患者向基层“双下沉”,实现“社区接得住、医院舍得放、群众愿意去”,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目前,厦门全市拥有卫生机构从1978年的220个增加到2017年的1701个,卫生机构床位从3114张增加到1.53万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从3200人增加到3.12万人。2017年末,全市居民期望寿命80.45岁,其中男性77.89岁,女性83.27岁;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居全国前列。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改革开放40年,顺应人民期待的一系列改革陆续展开,怎样让“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化为生动实践,厦门市委、市政府用行动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民生答卷,用深厚的民生情怀和坚决的责任担当,在这片有梦想有温度的土地上,绘就幸福民生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