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向商家提出异议。
台海网11月29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双十一”剁手后没几天,突然发现商品降价了——上网一搜,这样的吐槽并不少。今年,根据天猫“双十一”的活动规则,成功参加天猫“双十一”活动的商品,在天猫“双十一”活动结束后15天内——即11月12日至11月26日处于“商品价格保护期”,其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双十一”正式活动价格或预售价格。
但事实上,价格保护期还没过,一些消费者发现,参加“双十一”活动的商品竟悄悄降价了——“双十一”辛苦凑“满减”,到头来还是买得比平时贵。这是怎么回事?如此操作是否可以算作价格欺诈,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案例】
“双十一”卖180元
现在只要130元
最近,市民林先生偶然发现,自己趁“双十一”在天猫苏宁易购旗舰店购买的行车记录仪降价了近20元——“双十一”当天,他计划购买的行车记录仪标价249元,他通过天猫“满400减50”活动凑单、用上“双十一”购物津贴,最终在11月11日凌晨1点30分以227元买下了这款行车记录仪;然而“双十一”刚过去不久,当他再次打开同样的商品页面,行车记录仪的标价却降到209元。他心里一凉:“还是买贵了。”
市民谢小姐也有相似的经历。今年天猫“双十一”的预售活动中有“付定金立减”活动——即消费者在“双十一”前支付定金后,可按照定金金额的一定比例享受预售商品总价立减,并在“双十一”当天付掉尾款。“双十一”前,谢小姐看中了一件标价180元的连衣裙,于是在10月底付了20元定金、享受总价立减20元的优惠,并在“双十一”当日凌晨2点付掉了140元的尾款。但在17日准备确认收货时,她突然发现,商家开启了更优惠的促销,同样的连衣裙单件七折,实付款仅为130元,竟比“双十一”更便宜。
发现商品降价后,林先生、谢小姐与商家交涉,要求退回“差价”。苏宁易购天猫旗舰店表示配合,并通过“退运费”的方式退回了差价;而谢小姐向商户要求退差价时则遭到拒绝,她表示要投诉,商户改口愿意退差价,但由于购物体验差,她最后还是选择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