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
开车时看手机
我市今年已查处
13355起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驾驶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打手机,将会被处以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从今年1月1日起,截至11月15日,警方共查处该类交通违法13355起。交警部门提醒,开车时使用手机,危险程度不亚于酒后驾驶。
提醒
这些危险行为
请杜绝
看微信撞死路面养护工
2018年2月8日8时10分左右,叶某驾驶闽D牌照小轿车,沿翔安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7km路段时,撞上正在翔安大道东侧主车道上进行路面养护的工人沈某及蒋某,造成二人当场死亡。据交警部门调查,当事人叶某驾驶车辆行驶至事故路段时,查看手机微信,并未注意前方道路的交通情况,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与本起事故发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使用手机致同车人亡故
2018年8月12日13时50分左右,林某桂驾驶闽G牌照小轿车,载着陈某和林某琴,沿滨海西大道西侧辅道,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事故路段交叉路口处时,车辆冲上路中花坛隔离带,并碰撞隔离带上的路灯,随即车辆左侧前轮毂碎片弹出,与在滨海西大道主干道顺向行驶的闽D牌照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路产损坏,林某琴受伤,陈某因受伤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林某桂在驾车行驶过程中,因操作通讯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致车辆偏离行驶路面发生碰撞。其违法行为在本事故中起到决定性作用,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