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宣)男子李某盗用女友手机套现和贷款,一共盗走6万多元;男子陈某则是趁女友睡着,盗走女友两部手机,还转走微信内的17990元。近日,这两名“渣男”分别在湖里区法院受到审判。
今年5月16日,陈某趁着女友林小姐熟睡时,盗走她两台价值6000多元的手机。随后,陈某熟门熟路地打开女友微信,输入自己事先早已知晓的微信支付密码,成功转走女友微信账户内的人民币17990元。6天后,陈某投案自首,将两部手机及现金均退还给女友,取得了女友谅解。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而去年5月,李某在女友刘小姐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事先得知的支付宝支付密码,用女友的手机进行信用卡套现和贷款。刘小姐发现时,她与支付宝绑定的两张信用卡已被消费套现了5.8万元,此外还有一笔小额贷款,共计6万多元。次月,刘小姐约李某见面,李某兴冲冲赴约,结果被刘小姐及其家人扭送到派出所。案发后,李某的家人代他返还了套现的钱财,取得了刘小姐的原谅。
近日,湖里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