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1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毅彬/文 陈巧思/图)近年来,频频发生的狗伤人事件,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本报多次报道,引发社会关注。人们忧心忡忡的同时,希望相关部门加强整治。
9月30日,《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从源头上进行规范。
新《条例》明确,业主携犬出户时应当束犬链牵引,对于大型犬,还应当为其配戴嘴套;业主、物业使用人饲养犬只的,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违反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处罚。
新规出台后,不文明养犬行为是否有所改观?各方反应又是如何?连日来,导报记者展开调查。
相较于旧条例,新条例有哪些突破?相关专家也进行了解读。
调查1 公园里,市民遛狗更文明
一个月前,多名市民反映:湖里和通里旁的仙岳山公园小广场,成了养狗者的“交流基地”,且绝大多数不牵狗绳。几天前的傍晚,导报记者来到这里,发现这一现象改观不少。
市民刘阿姨说:“这段时间物业经常宣传养狗的新规定,说要处罚那些不文明养狗的人,所以大家都比较配合,把狗狗看得很紧。”
导报记者现场看到,来此遛狗的4名市民手上都牵着狗绳,其中一名女士手拿“长棍”。“这是用来清理狗大便的。”说着,她从包里掏出一个厚厚的塑料袋,“清理完就装袋里丢掉”。
对于新规,几名养狗人士都很支持。资深养狗人蔡女士说:“养狗的乐趣应该服从社会秩序。给别人找麻烦,就是给自己找麻烦。”
在南湖公园,导报记者看到,三三两两的遛狗人牵着小狗走进公园,其中一名身形剽悍的男士牵着大型犬,一刻不停紧跟着。“看了(新规)新闻,其实厦门早就有这样的规定了。”他说,平时他都带狗到人少的地方,养大型犬更应该注意。
然而,还是有小部分市民没拉狗绳。一名女士走到湖边,解开了狗狗的绳索,让它撒欢,自己玩起手机。
同样的情况,也在白鹭洲公园出现。但导报记者观察,相比此前,大家遛狗的自觉性似乎更高了,大多数人了解新规。
新规出台半月,厦门一家宠物用品网络卖家邹小姐向导报记者透露,她店铺的狗绳狗套连日来销量猛增,“以前一个月最多卖10条,现在半个月就卖了十几条了”。
调查2 小区里,不拴狗绳状况改观
海沧区新宝成花园小区门口,一家花店长期“放养”着一只大狗。
业主郑女士反映:“这只狗天天呆在店门口,经常吸引流浪狗过来,有时候还会跑进小区里溜达,很吓人。我们跟店家反映好多次了,他们就是不听,还说他家的狗不咬人。”这样的现象存在两年多了,很多业主和物业劝导过好几次都没用,也拿对方没办法。
新规出台后,“养犬规定”成了小区群里热议的话题。“遇到没牵绳的,大家都会劝导,他们也很配合。现在有法可依了,对那家花店,我们要联合物业拿起法律武器了。”郑女士表示。
昨日,导报记者来到该花店,远远便看到一只白色的中型犬在小区门口徘徊。女店员说,这只狗是老板从小养到大的,从未咬过人,“现在狗狗怀孕了,不能拴,等它生完了,就告诉老板拴起来或者是放到别的地方养”。
该小区的大唐物业负责人向导报记者介绍,物业一向重视居民养狗问题,现在小区里遛狗不牵绳的状况改观很多。同时,物业贴出很多告示,宣导省里新规,倡导文明养犬。至于花店的“散养狗”,该负责人表示,将与业委会一道,合理合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