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法 海剑 文/图)
这个“碰瓷”团伙,专坑摩托车载客工。他们事先故意弄断手臂,再去“碰瓷”,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多次敲诈勒索载客工人,有时一次敲诈上万元。
昨天上午,这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海沧法院第三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也是海沧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受理的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案将择期宣判。
遭遇
客人“摔伤”向载客工索赔
王师傅是一位摩托车载客工,平时经常在一学校门口等候客人。
2017年11月3日,王师傅像往常一样在校门口等客人,突然来了两名男子要搭乘摩托车。两名男子上车后,王师傅的摩托车行驶到附近一处工地土路路段处时,一名乘车男子暗中使劲故意弄倒摩托车,另一名乘车男子则在摩托车倒地后,立即大喊“我的手摔断了”,并要求王师傅送他到附近医院就医。
紧接着,这两名男子的几个“亲友”也赶到医院,采取紧跟、围堵、言语威胁、恐吓等手段,还故意显露自己布满纹身的手臂,给王师傅施加压力,并索要赔偿金18000元。
面对这些男子的高压恐吓,王师傅很害怕,被迫联系了自己的妹妹。妹妹到场后,很快就通过支付宝转款18000元给对方。
揭秘
“碰瓷”团伙事先折断手臂
其实,王师傅不知道,自己落入了“碰瓷”团伙的圈套。
经查,两名乘车男子是井某和徐某,而徐某的手臂是在乘车之前就故意折断的,之后才去乘车,意在敲诈勒索载客工人。而赶到医院的“亲友”,也全是他们的同伙。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期间,许某(另案处理)纠集该案被告人刘某、井某等人,在厦门海沧区、集美区和漳州漳州港等地,以摩托车载客工为作案对象,事先故意折断同伙手臂而后进行“碰瓷”,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有预谋有组织实施多次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其中,刘某负责介绍成员入伙,冒充被折断手臂成员的亲友,以威胁、恐吓等手段向摩托车载客工索要较大金额“赔偿金”;井某负责故意弄倒载客工驾驶的摩托车,声称同伙被摔断手臂并要求“送医检查”。最后,“亲友团”再以紧跟、围堵等方式索要赔偿金。
经查,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以威胁方法强索他人财物,其中3名载客工共被敲诈了42000元;另一名载客工也被要求赔偿10000元,不过因该载客工及时报警“逃过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