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67名老人,被“吸”走300多万元
案发后,庆富公司“非法吸金”的内幕才曝光。原来,老人们投资的资金投入庆富公司后,大部分的资金用于业务人员“拓展业务”,支出持续发展客户所需的免费旅游招待费用,剩余的资金用于归还前期客户的本金、利息及支付公司业务员提成。而进入这场骗局中的几乎都是退休的老年人,他们中许多人将终身的积蓄、养老金全部拿出来投入庆富公司,损失难以挽回。
经查,2014年12月10日,河南庆富实业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厦门分公司,刘某强担任负责人。庆富厦门公司成立后,以“投资”为名,在老年人经常晨练的公园等地摆摊设点,通过宣传吸引公众投资,再以月利率2%为诱饵,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吸收资金。
现已查证,庆富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通过庆富厦门公司向67人(绝大多数是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非法吸收存款共计3691700元,已还本付息252200元,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439500元。
近日,厦门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四被告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四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至有期徒刑五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揭秘:“非法吸金”案件,有三大共同点
经过梳理,主审法官发现,这些非法集资案件有三个共同特点。
一是具有高额回报利息,且大多以老年人为主要宣传、吸收群体,为吸引他人投入高额本金,有些犯罪分子许诺的利息甚至高达百分之二十几,远超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利息或理财收益,高息引诱必然加剧资金链断裂;
二是多数非法集资案件均以公司化运作,欺骗性强,犯罪分子巧立名目,以各种投资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实则皮包公司;
三是犯罪手段层层升级,犯罪分子经常以“矿业”、“理财”、“APP资金链”、“互联网金融”等金融概念做噱头,令普通民众信以为真,防不胜防。
对此,法官提醒说,市民应远离非法集资,老人们更应强化风险意识,注意识别和防范套路,不轻信熟人的推荐介绍,不参与违规吸储活动,拒绝高利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