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2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文 陶小莫/漫画)非法吸金7000多万,受害者多达上千人。昨日,“智富惠”运营商福旺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李传星在思明法院受到审判,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根据法庭查明的事实,“智富惠”运营商和李传星等人“吸金”主要有两招:一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出售公司产权;二是以低价充值智富惠加油卡、购物卡为由,疯狂“吸收”顾客的保证金。最终,该公司突然关门,造成投资人的巨额资金无法拿回。
吸金第1招:出售“智富惠产权”
“智富惠”也曾经在厦门风靡一时,其运营商曾先后推出“一元洗车”、“一元吃比萨”、“一元洗头发”等活动,这些活动也曾让“智富惠”的运营商名噪一时。
不过,风光过后,该公司突然陷入资金无法兑付的窘境。2015年1月13日,厦门福旺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门停业,第二天,厦门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紧接着李传星投案自首。
经查,“智富惠”李传星等人“吸金”最常用的招数就是出售“智富惠产权”。2010年4月,福旺达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推出“智富惠产权”销售项目,通过网络宣传、召开线下推介会等形式,向社会公众以每份6800元-288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智富惠产权”。会员购买“智富惠产权”后,成为“产权人”,获得1000-2000元不等的,可以在“智富惠”平台上等同现金使用的智币,同时可以对接“智富惠”平台联盟商家,获取该商家的消费返佣。被告单位福旺达公司承诺,产权人每月可以获得平台联盟商家的100%返佣收益,直至产权本金收回。
经审计,2010年4月至2015年1月,福旺达公司共向受害人吕先生等上千名“产权人”出售4110份“智富惠产权”,销售金额达7531.2万元。其间,为了吸引更多公众成为会员,福旺达公司将销售产权所得钱款用于返佣贴现、会员活动贴现等各项开支,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智富惠”平台联盟商家返佣仅173.98万元,而福旺达公司支付给产权人的“返佣收益”高达1900万元,收支严重不符。
正是由于收支不符,导致案发时,公司累计亏损2661万多元,并造成被害人损失4752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