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杨少华 通讯员 思法)郭先生注册了“baiduyun”域名,本想将这域名出售获利,不料,近日,他抢注域名的行为却被法院判决认定构成侵权,因此被判将涉案域名转移给原告百度在线公司。
原来,郭先生几年前注册了域名“baiduyun.com”。后来,郭先生的注册行为引起了百度在线公司的注意。对此,百度在线公司认为,郭先生抢注该域名侵犯其注册商标权。于是,百度在线公司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提交了投诉书,投诉认为,涉案域名与百度商标混淆相似,因此,百度在线请求裁决郭先生持有的baiduyun.com域名归百度在线公司所有。
很快,仲裁中心就作出了裁决,认定郭先生存在恶意注册和使用涉案域名的情形,因此裁决要求将涉案域名转移给百度在线公司。随后,郭先生的域名被冻结。
不过,仲裁中心裁决后,郭先生很快就起诉到思明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其持有的baiduyun.com域名不侵犯被告百度在线公司的商标权,而且该域名归原告郭先生合法所有。
思明法院审理后认为,百度在线公司对“百度”以及包含涉案域名主要识别部分“baidu”的商标进行了广泛的使用和宣传,具有合法的在先权益。而涉案域名最主要的识别部分为“baidu”,极易使相关公众将域名与百度在线公司建立联系并产生误认。另外,郭先生在域名注册前未取得相关合法在先权益,域名注册后长时间内未使用还打算出售。因此,原告郭先生的行为侵犯了百度在线公司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商标权。
近日,思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郭先生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