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餐者回复餐厅的内容
台海网4月2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毅彬 文/图)点餐者不付款,他说只是帮朋友点餐和取餐,“不是他请客”,还叫嚣“留我电话我就要付钱吗?”一个礼拜过去,餐厅还是没收到钱。近日,思明区虾米龙屋餐厅遭遇一桩奇葩“霸王餐”。他们到底谁请客?谁该出钱?导报记者对此进行调查。
事件回放
点餐不付钱,称是朋友请客
21日晚上11点半,虾米龙屋餐厅的客服微信多了一名新朋友,是要叫餐的食客。
食客打招呼,客服开门见山,“要吃什么?”并发过去两张菜谱。对方问,“悦华酒店能送吗?”客服回应可以。随后,双方确定了菜色,食客留下“183”开头的手机号,并表明“这是我电话”。
客服把订单发给他确认后,便开始安排厨师做菜。食客说送到“天丰楼5419”,需要四五套餐具。过了约一小时,餐点送到了酒店大堂,食客下来帮忙提上楼,送餐员随后离开。餐厅老板张先生介绍,依照惯例,微信订餐的客人一般都会通过微信付款,送餐员也没多想,并未当场收钱,就回来了。
谁知这次微信点餐遇到了奇葩事。当天上午,客服通过微信提醒这名食客付款,一共766元,谁知他答复,“我说过我只是帮忙提上来,留我电话就要叫我付钱吗?我跟人家×,明天还要给人家包生儿子是不是啊?”食客拒绝付款,认为只是帮点餐拿餐,不是他请客,应该在当时就找他朋友要钱。总之,付钱不关他的事。
客服解释,“要是您说需要向您朋友要钱,我们当时一定会照做。但是,本来就是谁点餐谁付款,至于您那边怎么处理是你们内部的事。”打电话给他,他甚至满口粗话。几番追讨,过了7天,食客还是不给钱。
餐厅表示
谁请客,是他们内部的事
昨日,餐厅老板张先生向导报记者表示,遇上这样不讲诚信的顾客,还是头一遭。“大家都是基于信任才会通过微信进行交流和支付,真没想到遇到这么无赖的人。如果不愿意出钱可以直接跟他朋友讲,为什么让我们背这个锅?”
他认为,点餐付款天经地义,“至于他们是谁请客付钱那是他们内部的事,总不能让我们去管”。提起这事他一肚子火气。但他表示,钱要不要得回来不重要,这种行为需要曝光,也提醒商家,做生意不易,应严把收款程序,尽量规避这种风险。
前晚,他在微博上曝光这件事,网友们纷纷留言力挺餐厅。“不把信任当回事,真的是败类。”“老板真无辜,很少人会赖餐费吧,送餐员也没想那么多,真是醉了。”“住悦华的人也会赖账?应该曝光!”大家一边倒地谴责那名食客。
律师说法
点餐者若是代理人
应披露合同相对人,否则须付款
导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福建泾渭明律师事务所郑加源律师。郑律师认为,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及合同相对性原则,点餐完毕,双方买卖合同即成立,卖方履行完送餐义务,买方应当支付相应货款;若食客认为是受人所托,而不是合同相对方,则构成代理关系,买方有义务披露被代理人,否则必须付款。
网络购物具有特有属性,很难确定合同相对人的真实身份,尤其是微信支付。郑律师提醒,送餐买卖在法律上属于即买即付的交易行为,卖方送餐完毕后应当及时要求付款,避免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