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专家进行公益电器维修。(李心摄)
劳模陈国信(左)带领徒弟开展作业工具研制。(丁宏琳摄)
台海网4月28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劳动模范是广大劳动者中的杰出代表,他们精益求精成为大国工匠,攻坚克难勇攀技术高峰,在历史长河中刻下了印痕,树起了精神标杆。他们顽强拼搏默默奉献,挺起了发展进步的脊梁,书写了劳动创造的辉煌。
长期以来,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劳模,关心劳模的工作和生活,全面贯彻国家和省的各项劳模政策,做好劳模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劳模待遇,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努力营造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的社会氛围,让劳模精神薪火相传、发扬光大。
今天,我市又有一批来自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为国家和经济建设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接受表彰。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之际,让我们向全市劳动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历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致以崇高敬意。
贴心保障服务
“娘家人”关爱劳模
厦门市现有健在劳模2876人,其中全国劳模64人,省(部)级劳模724人,市级劳模2088人;在职的1445人,退休的1430人,其中90岁以上的高龄劳模有35人。
劳模有什么需求,工会就竭尽全力帮什么。近年来,我市努力整合社会资源,出台了劳模医疗保障补助制度、荣誉津贴制度、困难补助制度、疗休养制度等多项政策,全方位构筑劳模服务体系。市总工会对全市在册的全国、省(部)级、市级劳模进行了多次普查,针对困难劳模进行了专项走访,精准做好劳模管理服务工作。2013年,市总工会制定了《劳模病困帮扶补助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设立劳模病困帮扶补助资金,由市财政负责筹集,每年安排40万元,年度结余滚存使用,专门用以帮扶、慰问困难劳模。
制定出台厦门市各级退休劳模医疗优惠待遇政策,给予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自付医疗费用的省(部)级以上劳模补助80%、地市级劳模补助50%。全国劳模的自付费用按三级干部保健政策补贴75%后余数再行补贴80%。
每年“两节”、重阳节期间,各级工会组织上门慰问高龄劳模、重病劳模、残疾劳模,提供个性化送温暖服务。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也逐步建立健全困难劳模帮扶慰问制度,及时帮扶救助困难劳模及其家庭。
为给予劳模更多的关心和服务,市总工会还为全市劳模办理了劳模荣誉卡。凭荣誉卡可享受乘坐公交、BRT、地铁以及进公园、过轮渡等优惠待遇。市工人文化宫各个场馆对各级劳模也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2017年市总工会还为全市退休劳模订阅《厦门日报》、《厦门晚报》;组织各级在职劳模参加疗休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