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1
为买房假离婚 人房两空又赔钱
刘先生夫妻离婚,是为了买房。没想到,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此前,思明区法院曾审理过这样一起离婚案。
刘先生说,夫妻二人是为了规避限购令买房,才办理“假离婚”。没想到,如今弄假成真,妻子不肯复婚,还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要执行几年前签的离婚协议。
妻子赵女士起诉说,夫妻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按照协议,刘先生要补偿她50万元,但刘先生拒绝支付。因此,她请求法院判令刘先生支付50万元。“那个离婚协议书是假的。”刘先生在法庭上反驳说,离婚是因为要买第二套房,为了规避限购政策,两人商量好假离婚。因为是假离婚,刘先生并没有太在意财产分割问题,匆忙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
两人领了离婚证后,当天就去买了第二套房。这套房子登记在赵女士的名下。刘先生说,他没想到,妻子竟会弄假成真。
经审理,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这对夫妻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判令刘先生支付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