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厦门 >> 社会民生  >> 正文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谁承担?同居期间生下女儿,恋人分手闹上法庭

www.taihainet.com 来源: 台海网 陈捷 用手持设备访问
二维码

  台海网3月1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宣)同居期间生下女儿,分手之后抚养费谁来承担?为此,一对分手的恋人闹上法庭。近日,湖里区法院发布了这起非婚生女婴引发的抚养费纠纷。

  李女士与赵先生恋爱同居多年,后来双方因感情破裂分手。2015年,李女士在医院产下一女婴,女婴出生后一直随母亲生活。

  双方分手后,李女士多次与赵先生协商小孩的抚养问题,但是,赵先生却不愿承担抚养义务,拒绝支持抚养费。

  为此,李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非婚生女儿由李女士抚养,赵先生每两年支付小孩抚养费48000元等。

  经审理,法院认为,非婚生女现未满一周岁,尚处于哺乳期,且出生至今一直随李女士生活,所以女儿应由李女士抚养为宜。综合考虑非婚生女的实际需要、厦门地区的经济、生活水平以及双方负担能力,最终法院酌定抚养费按每月800元计算。

法官说法

非婚生子女,享同等权利

  法官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本案中,李女士和赵先生未登记结婚生育一女,其女儿与婚生子女应享有同等的权利,有权要求父母对其履行抚养义务。因此,法院最终判决非婚生女由李女士抚养,赵先生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非婚生女。

相关新闻
已婚男子状告曾经的同居女友 分手费还能再讨回来?

台海网1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给女友的分手费,还能再讨回来吗?此前,同安区法院曾审理过一起这样的官司,已婚男子老吴为此状告曾经的同居女友,要求她返还50000元分手费。   原告老吴在和女友同居之前已经结婚了。老吴起诉说,因为他提出分手,女友小菲(化名)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2013年5月12日,双方相约见面谈分手的事,当时小菲要求老吴支付50000...

陈学冬恋情疑曝光 深夜密会甜蜜同居

1月4日早,有八卦媒体曝出陈学冬与神秘女子单独看电影、工作后直奔女方一夜未出的照片,疑似恋情曝光。4日早,网上曝出陈学冬与神秘女子密切交往、同居的照片,恋情曝光。网上曝出的照片中陈学冬抵达上海时身边有一神秘女子相随,两人结伴同行显得非常亲密;之后陈学冬被拍到曾与该...

年轻女子网恋漳州男子 几天后同居付出惨痛代价

台海网1月2日讯 据检查日报报道,在微信上轻易接受添加好友的邀请,对方请吃一顿饭就与其成为好友,结果被骗财骗色,最终落得个人财两空。近日,卢国盛因涉嫌诈骗罪被移送福建省南靖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小吴系90后,平时喜欢玩微信、交朋友。今年1月,小吴在家玩微信的时候,某男子通过附近的人将其加为好友。次日,二人相约见面,后在一间饭店一起吃饭。该男子自称刘...

男子与不满13周岁女友同居 涉嫌强奸受追责

台海网11月8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一对网上相识的小情侣确定恋爱关系后,开始了准同居的生活。因为女孩常常不回家,她的父母发现了这段恋情立即报了警,原因是女孩还未满13周岁。   虽然女孩告诉民警自己和男友同居是自愿的,但是按照法律的规定,22岁的男友因涉嫌强奸罪被移送至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小玉(化名)和男朋友阿强(化名)是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