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7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近日有读者致电本报热线968820反映,自己已向小区物业缴交了公摊水费,但水务集团的水费明细也有“公摊费”这一项目,这是为什么呢?记者对此开展调查。
质疑 交两次公摊水费
家住莲花五村新莲花新龙山花园的钟女士告诉记者,她最近查看了水务集团的收费单,上面包含“公摊费”,这让她产生了疑问,因为小区物业已经向业主收取公摊水费了。“去年就有业主发现这个问题,但当时没引起注意,最近这项费用涨了,引起不少业主注意。”
记者走访了新莲花新龙山花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物业收取的公摊水费主要是小区内用于绿化、清洁等用水费用,由业主们分摊。小区业主说,他们曾致电水务集团,被告知这项收费是水损费。
记者还走访了我市多个小区,发现每个小区的情况不尽相同。与新莲花新龙山花园明显不同的是,汇腾大厦业主的水费是由物业公司先垫付给水务集团,之后物业再向业主们收取。海沧未来海岸系天籁小区也是由物业代收,所缴的费用有相应的公示。
记者发现,由物业代收的小区,基本只公示一项公摊水费,那么,到底有没有水损的收费呢?某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说,肯定有,但都和小区的绿化用水算在一起,没有细分。公摊水费的价格也相差很大,有的小区的业主每个月只交0.5元,有的小区的业主则要交近百元。
不过,新莲花新龙山花园并非个例。既向物业交公摊水费,又向水务集团交“公摊费”的情况,在岛内外的小区并不鲜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