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3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 女子往ATM内浇灌可乐,致设备严重损毁;保险公司做出理赔后,转而向女子索赔近10万元。近日,海沧法院做出判决,支持了保险公司的主张。
2016年6月25日,某银行海沧支行ATM机被女子黄某浇灌可乐,她称是因被诈骗才采取该行为的。经专业技术服务公司检测,ATM电源、控制部、各个电路板烧毁,上部单元及两个钞箱已无法正常使用,需要更换,更换设备所需费用116750元。
2016年12月,扣除增值税及免赔金后,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向银行支付赔偿款92444.44元,银行向保险公司出具《赔偿收据及代位书》,确认其有权以银行名义向责任方追偿。保险公司遂起诉黄某,索赔保险赔偿金92444.44元并支付利息,承担诉讼费用。近日,海沧法院做出判决,黄某应赔偿保险公司保险赔偿金92444.44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0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