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朱黄 温航/文 叶允平/制图 通讯员 厦公宣)今后,人像不清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无需到窗口就可以不记分处理啦。
昨日,厦门警方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行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新功能上线启动仪式——今后,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像或人像不清晰的非重点车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车主无需再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就可以不记分处理。此项举措为全省首创,也是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推出的第14项便民措施。
“刷身份证+刷脸”就能轻松搞定
2017年6月,福建省公安厅出台新政策,针对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像或人像不清晰的非重点车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车主持本人有效证件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经民警审核通过后实施处罚时可以不予记分。
为进一步方便市民群众,厦门警方在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创新开发了交通违法处理远程窗口核验功能。该项功能依托居民身份证网上身份认证技术,通过“刷身份证+刷脸”开展身份认证,等同于办事群众到窗口并出示了身份证件;同时,交警支队在指挥中心设置了厦门“e政务”远程核验岗,安排专人比照窗口审核要求,对车主在线提交的未记录到人像或人像不清晰交通违法申请进行远程核验,只要交通违法证据图片经核验属于处理范围的,便可不记分处理。
可在50个“e政务”便民服务站办理
目前,厦门市已在见福、天虹、美宜佳等连锁社区便利店内建设了50个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服务范围涵盖全市各区;所有50个站点都能提供交通违法处理远程窗口核验服务,市民群众可以选择就近站点办理。
要提醒的是,重点车辆的监控违法记录,不论当时有没有拍摄到驾驶人,也不论图像是否清晰、完整,按照规定,在处理交通违法时,车辆所属单位要出具书面证明确定驾驶人,按规定处罚和记分。
另外,如果有驾驶人开车故意通过遮挡面部逃避交通技术监控的,交警部门将调取相关证据,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