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13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同事临时有事,无法参加成人高考,受托女子便请男友“出马”替考,结果在第二个科目考试时被发现了。
近日,集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替考案件。涉案的张某、何某和廖某3人均被一审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6年10月底,在杭州上大学的何某趁着周末放假乘坐动车到厦门,和已经参加工作的女友张某相聚。恰好那个周末,张某和同事廖某都要参加福建省成人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廖某比张某年长些,平时在工作上对张某比较照顾,因为临时有事,他问张某能否找人帮忙参加考试。张某想到男友的学习成绩不错,便答应请男友何某来帮忙,而何某自己也没有拒绝。他说,因为觉得成人高考相对比较简单,而且还能陪着女友一起考试。
当年的10月29日,何某拿着廖某的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了考场。代替考完上午的政治科目后,下午继续进行英语考试。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发现何某所持的身份证上的照片与其本人不太相像,身份证显示的是一名35岁的考生,而何某怎么看都是个20岁出头的小伙子。这名监考老师还叫来其他老师反复核对,最后认为何某有替考的嫌疑,遂将何某暂时控制并报警处理。据了解,案发时何某只有21岁。
集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何某、廖某三人共同谋划,由何某代替廖某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均构成代替考试罪。鉴于三人均自愿认罪悔罪,且没有直接经济利益目的,能够预先缴纳罚金,社会危害相对较小。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