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31日讯 据厦门广电报道 记者从地税部门了解到,明年1月1号起,市地税局将全面推行“实名办税”制度,所有的办税人员要按规定办理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后,才能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实名办税是指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纳税人本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授权的其他人员,在办理涉税费事项时,须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税务机关经过采集、比对、确认其身份信息后,为其办理涉税(费)事项。目的是为了确定办税人员与申请办理涉税费事项纳税人之间的关系,它与目前已实行的“实名取号”不同。
湖里区地税局纳税服务科科长 林芊:实名办税是在实名取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关联了纳税人和办税人员的关系。比如说之前我通过实名取号,我同一个办税人员可以办理多家企业的涉税事项,其中有一部分可能是企业没有授权我操作的。在实名办税以后就不存在,我办理的事项必须是企业对我进行授权以后我才能为企业办理相关涉税涉费事项
据了解,厦门地税采集实名办税人员信息,目前通过网上纳税人自行采集和到办税服务厅柜台采集两种方式。办税人员完成实名信息采集后,办税服务厅受理涉税费事项时将不再要求出示身份证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