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贸试验区工作的外籍华人
■永久居留条件放宽,更多外籍华人受益
对外籍华人中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自贸区工作,或在自贸区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据介绍,“旧10条”政策中,外籍华人需满足“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连续4年工资性年收入达40万元人民币”“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7.7万元人民币”等条件限制,才能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新5条”大幅减少这些条件限制,免除了工资收入、纳税额度的刚性限定要求,有博士学历的外籍华人可直接申请,大幅放宽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的前提条件,让他们不受单位类别和职务级别以及工资性收入的限制,必将有更多外籍华人受益。
以相关事由来厦的外籍华人
■放宽条件,从因公事务扩大到因私事务
对来当地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据介绍,“旧10条”政策中,5年以内多次出入境签证和居留证件只针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发放,而且申请的理由大多限定在因公事务。而“新5条”针对外籍华人取消了外籍高层次人才的“属性”,并且放宽了申请条件,从因公事务扩大到因私事务。这样的出入境政策更具有人性化,也更有利于投资创业软环境,能够进一步增强海外华人的自豪感和归属感,激发他们来厦门创新、创业的热情。
外国留学生和实习生
■签证放开,有利于国际化“招才引智”
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我国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年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对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的企业邀请前来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在入境口岸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入境进行实习活动;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进行实习活动。
据了解,针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这一措施是一项全新的政策,“新5条”中的这条出入境政策大幅放开外国留学生、实习生的签证政策和签证渠道,有利于厦门市的国际化“招才引智”和国际人才的储备,它最大的意义是为厦门参与国际人才竞争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