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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2月16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洪某向阿林(化名)借了100万元,但到了还款日期却拒不还钱。无奈之下,阿林向法院提起诉讼,不料,洪某却提前将自己和妻子名下的财产转移出去,导致生效裁判无法执行。阿林提出监督申请,翔安区检察院积极介入,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洪某将借款和利息共计160万元全部还清。
虽已还清借款,但洪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翔安区法院一审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案情】
名下有房有车有车位,却始终不肯归还欠款
2014年9月,洪某向阿林借款100万元。可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洪某并未如期将借款及利息归还。让阿林气愤的是,洪某和妻子名下有2套房产、1个车位以及3辆轿车,但却始终拒绝还钱。多次沟通协商未果后,2015年7月,阿林向翔安区人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冻结洪某夫妻俩名下的所有财产,以125万元为限。同年8月,法院做出《民事裁定书》,并将通知书送达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车辆管理所、银行等部门。
阿林原以为,经过上述程序后,自己就能顺利拿回欠款,没想到还是被洪某先行一步。洪某提前将自己和妻子名下的房产及车辆转移出去,仅有一辆轿车被法院冻结,导致生效裁判无法执行。
没能成功讨回欠款,阿林心有不甘。2016年12月,他向翔安区检察院提交监督申请。
【判决】
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
接到监督申请之后,翔安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前往法院,调取了执行卷宗材料,并前往国土房产局、车管所及金融机构,调取了洪某及其妻子名下的财产情况。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他们在调查过程中查明,翔安区法院已查询了洪某和妻子名下所有的财产,并查封、冻结其名下可冻结的财产,将洪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翔安区法院也于2017年4月,将洪某和妻子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立案处理。在此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未发现法院存在执行违法行为。
虽然已经可以给阿林一个明确的答复,但承办检察官并未就此止步,而是积极对双方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在翔安区检察院的促成下,2017年6月,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洪某也在今年10月1日前,将借款及利息全部还给阿林,共计160万元。
虽然洪某最终还清了借款和利息,但在法院执行过程中,他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翔安区检察院起诉。近日,洪某被翔安区法院一审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链接】
民事诉讼的检察监督
是指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宪法规定,对审判机关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有利于保障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有利于正确审理民事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受理范围:
一是不服从生效法律文书的,在申请再审被裁定驳回后,可向原作出生效法律文书法院所在地的同级检察院申请监督;
二是认为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或执行活动违法,可向审理案件或执行法院所在地的同级检察院申请监督;
三是发现虚假诉讼的,可向该法院所在地的同级检察院申请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