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刘哲姝
台海网12月8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偶然与老乡结识,对方提出帮忙取款,苏某便带着女友去帮忙,结果帮出了麻烦:因为这些都是骗来的赃款。近日,苏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湖里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苏某今年36岁,在广东东莞从事翻译工作。一次在酒吧喝酒时,他结识了一个老乡。老乡提出让他帮忙,说事情很简单,就是按照指令去银行取款,还能获取酬劳。苏某动心了,今年5月,他找女友要了3张不同银行的银行卡,并把账号告诉那个老乡,很快,卡上就有资金汇入。苏某接到老乡的电话,让他赶紧去取款。于是苏某带着女友前往银行取款,之后把钱送到指定的地点交接。
苏某事后交代,他当时就察觉这是“有问题的钱”,因为每次钱一进账户,老乡就会在电话里催促取款,即使半夜三更也不例外。他获取的报酬不固定,少则3000元,多则7000元,一个月赚了2万多元。而苏某的女友说,她虽然也怀疑钱的来路不正,但是因为喜欢苏某,所以她也愿意帮忙,对于钱的来路也就没有细问了。
厦门警方是如何找到苏某及其女友的呢?原来,家住湖里区的钟女士4月底在一个婚恋网站上遇到一个人,对方自称是美国海员,丧偶,想和钟女士谈恋爱,钟女士信以为真。从5月开始,对方就以办理护照来中国见面、货物被海关扣押等理由向钟女士借钱。钟女士先后转账近76万元,其中67万余元汇入了苏某女友的账户里,全部被迅速转移了。6月中旬,钟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被骗。根据汇款的去向,厦门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苏某及其女友,并将两人带回厦门调查。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认为,苏某及其女友多次为他人收款、取款,金额巨大,已经不同于朋友间偶尔帮忙的行为,属于有偿帮助犯罪分子转移赃款,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诈骗分子真实身份不详,仍然在逃,因此对苏某实施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