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张女士等会员又来到莱力健身馆,与该馆负责人林先生及动心健身馆的负责人协商。当时,动心健身馆的负责人明确表示,莱力健身馆的会员可转成动心健身馆的会员,但只能在斗西路的动心健身馆健身。“这不合理!当初在这里办卡就是因为离家近,现在要我们去斗西路,来回的路程要浪费不少时间。”张女士说,刚开始她拒绝“转会”提议,要求直接退费,而莱力健身馆拒绝退费,说没钱退给他们。
张女士不理解的是,她的一个朋友是11月16日才办的会员卡,而健身馆明明即将停业,为什么还给客户办卡?
不过,经对方劝说和权衡,张女士最终选择了“转会”。
健身馆:400多名会员办理转移
前几天,导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莱力健身馆负责人林先生。他表示,近期内公司将集中处理转移会员事宜,再根据情况为不愿“转会”的部分会员争取更多利益。
那么,为什么这个月中旬还在吸收会员?林先生的解释是,公司本来已跟其他公司就收购事宜谈妥,吸收会员没什么问题,但前几天签合同时对方毁约,导致收购无法完成,公司也因此面临倒闭。
他告知,已经将公司的各项处理方案上报工商部门,将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28日晚,林先生在电话中告诉导报记者,含月卡、季卡、年卡在内的600多名会员中,除月卡、季卡已失效的会员无法办理转移和退款外,400多名会员已办理转移手续;还有100余人未办理,其中不乏一些没来得及过来办理转移手续的会员。对于部分明确表示不愿办理的会员,他们将视使用情况退款。
律师说法
有权拒绝到新馆消费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陈伟才律师认为,消费者遇到预付费消费卡纠纷时,可协商解决,也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提向法院起诉维权。
退款需依据交易时的书面合同内容而定,如果没有书面合同约定,消费者有权拒绝到新的健身房消费,并要求商家退款。合同如果没有约定消费者同意转场消费,商家无权要求消费者进行换地方健身。在协商无果下,商家应无条件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