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30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我市10月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出炉,结果显示,个别水产品不合格。
10月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58批次食品样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样品覆盖湖里区和翔安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结果显示,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水产品31批次,不合格2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5批次、蔬菜22批次全部合格。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检验规范,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其中,翔安区林瑞芬水产摊销售的沙包(贝类),检出氯霉素,《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35公告)规定为不得检出;湖里区江头蔬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水产7#店销售的冬蟹,镉检出值为1.8毫克/千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规定为≤0.5毫克/千克。
记者了解到,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所在的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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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霉素残留危害大 贝壳类更易镉污染
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副院长李玲玲指出,镉是水产品中常见的污染重金属元素之一,贝类、甲壳类对镉的富集能力高于鱼类。许多水生生物对镉具有极强的富集能力,镉在生物体内降解速度非常缓慢,沿食物链转移蓄积,成为影响水产品食用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
李玲玲说,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35公告)中将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长期食用氯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抑制骨髓造血功能造成过敏反应、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此外还可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