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30日讯 据厦门广电报道 继续来关注自然家园小区漏水严重的事情,根据水务集团的测算,自然家园小区每小时的漏水量高达35吨,为此,小区居民也承担了高额的公摊水费,不少小区的居民对水费的计算方式和收取方式存在着异议。对此,记者找到了水务集团的工作人员。
开发商曾申请“绕越产权 抄收到户” 公摊计算方式合法
水务集团的工作人员介绍,自然家园小区属于一次供水和二次供水的混合用水小区,所以从供水管道进入小区的总水表开始,小区内的所有供水设施设备产权隶属全体小区业主。早在2007年,小区开发商元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面就向水务集团提出了“绕越产权、抄收到户”的申请。
厦门水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抄收部副经理 翁振坤:这个小区2007年9月份,由开发商委托水务集团进行绕越产权、抄表到户,2007年11月份的时候,厦门水务物业抄收部门就在小区向全体业主公告,公告里面就有一项内容,就是水损、公摊的计算方式。这个当时约定很明确。
在这份2007年的公告当中,明确标明了小区内计量总表与分表之间的差额部分,以及小区内的绿化、保洁、消防等公共用水,由水务集团进行按实公摊并与当期水费一并收取,而根据厦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这样的公摊计算方式是符合规定的。那么,水务集团是否可以跨过物业管理部门,从小区业主的账户中直接扣去这笔费用呢?
厦门水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抄收部副经理 翁振坤:2007年11月的时候,我们组织工作人员进小区服务,就是服务入社区,为用户办理用户号,办理缴费代收代缴(所以每个用户都是自己来办理的?)是。
所以,水费和公摊水费由水务集团直接代扣,也是业主们知情的。水务集团方面表示,由于小区内可能存在一定比例的二手房交易情况,所以有部分业主对于这样的收费方式并不知情,但他们这样的收费方法也是符合相关规定,并且在我市岛内共有三百多个小区都使用了这种绕越产权、抄收到户的收费方法。
法律界人士看法:业主和水务集团不存在过错 物业应承担大部分损失
就此看来,自然家园小区漏水严重的情况,水务集团收取了高额的公摊水费,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那么,小区业主就只能自认倒霉,承担甚至超过自用水量的公摊水费吗?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介绍,就这件事而言,首先要明确的就是,谁有过错。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水务集团在发现自然家园小区发生公摊水费突然增高的情况之后,及时通知了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并对后续的维修提供了技术支持和帮助,已经尽到应有义务,所以水务集团方面不存在过错。而小区业主是在最终收取水费时,才得知小区水管发生了漏水的情况,自然也不存在过错。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苏奕欣:更多体现出来的是善后的处理,从本素材来说,是否起到日常的维护(义务),这个就涉及到物业的举证问题。如果他们没有尽到日常维护问题,那么所产生的费用,有可能物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表示,作为建成交房已经十几年的小区来说,供水设施设备逐渐老化是很正常的现象,但这也正是物业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职责,如果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更换老化部件,就不会出现这类同时爆发多个漏水点,小区整体公摊水费突然增高的情况。据此,物业管理部门应该承担此次事件中的大部分损失。而就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的,原始施工图纸与实际维修时存在出入的情况,同样也是物业管理部门自己的疏忽。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苏奕欣:施工图跟现实中的出现了不一样,应该(物业)在入驻的时候去验收,如果没有做到这个,(物业)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是开发商交接给(物业)如果跟实际的不符,这个是物业跟(开发商)再进行后续的处理。
律师表示,就目前的情况而言,物业管理部门应该及时处理善后,尽快将管道维修好。而后续的赔付问题,则由小区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部门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