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生态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居全市之首。图为西坑梯田。(资料图/杨国亮摄)
同安法院生态合议庭法官与森林公安民警到现场勘察。
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台海网11月23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记者昨日从同安区法院获悉,位于同安区汀溪镇的汀溪法庭已经基本完工,将于年底投用。这是全市首个生态法庭――汀溪法庭的主要功能是集中管辖全市各类生态案件。也就是说,该法庭投用后,全市所有涉生态案件一审审理都将在此进行。
“1+”司法机制守护绿水青山
同安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认为,全市首个生态法庭落户同安,既与同安的生态资源丰富有关,更得益于同安区法院近年来在推进生态审判集约化运行方面的积极探索。
作为全市面积最大的行政区,同安区生态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位居全市之首,溪流流域面积全市最大,是厦门北部一座名副其实的生态之城,先后获评“国家生态区”“中国最美休闲胜地”。为保护同安生态环境的好底子,同安区法院立足生态环境资源审判,依托“1+”司法机制,整合各方资源,最大限度保护辖区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