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
集美交警大队方面表示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号牌,才可以上路行驶。由于目前路面上所有的共享电单车,都没有挂牌,均属于无牌上路,违反了相关法规。
前几天,交警部门已经约谈了享骑共享电单车的运营方,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要求他们迅速整改,并回收已经投放的共享电单车。由于集美街道办辖区,共享电单车比较集中,所以街道办也向辖区居民发送了提醒短信。
交警部门表示,接下去,他们将对无牌电动车上路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一旦发现这种违法行为将处以300元罚款,并扣暂该电动自行车。
昨天869起电动车违法被查 将对33个路段重点整治
近日,公安交警部门
已在厦门全市范围内开展
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
严管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据了解,昨天0时至22时,厦门全市开展统一整治行动共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869起,其中无牌无证274起、闯红灯10起、逆行9起、在机动车道穿插行驶464起、违反规定载人6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