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文 陶小莫/漫画)《出生医学证明》搞错“孩子他爹”,孩子办不了户籍登记,怎么办?昨日,集美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特殊的官司,孩子妈妈近日为此状告医院,要求撤销错误的《出生医学证明》。
孩子妈妈说,医院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中载明的“父亲”与新生儿没有血缘关系,所以无法办理户籍登记。虽然,医院辩解说,医院是根据孩子妈妈提供的材料开具的证明,但是,孩子妈妈认为,医院作为专业机构,在没有核实血缘关系的情况下出具证明,就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医院应该担责,要求医院收回《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离婚之后,妈妈生下男婴
《出生医学证明》是人出生后第一份证书,是证明婴儿的出生时间以及办理户籍登记的必要资料。但是,阿丽(化名)儿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中的“父亲”却与新生儿没有血缘关系。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原来,阿丽是一位单亲妈妈,她是在和前夫离婚后生下孩子的。
早在2016年5月,阿丽与前夫小郎(化名)经集美法院调解离婚。当天,阿丽与小郎签订《离婚补充协议》,载明阿丽已怀二胎5个月,如果阿丽顺利生产,小郎同意将婚生第二子(女)由阿丽抚养。离婚之前,阿丽与小郎曾办理了一张准生证,载明两人拟生育第二个子女。
后来,2016年9月末,阿丽因分娩入住了厦门一家医院,并于翌日顺产一男婴。阿丽的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均未记载阿丽的配偶或新生儿的父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