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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18万条信息 男子一审获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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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海网11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8万多条,并将其中部分出售,近日,小伙郭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七个月。

  小郭是一名个体户,利用工作便利或者QQ群交换等途径,非法获取楼盘业主、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等人的姓名、电话、住址及工作单位等各类公民个人信息共计185203条,并上传存储于“腾讯微云”其个人账户中。随后,他通过QQ群发布信息,将上述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从中非法获利4000元。

  去年9月1日15时许,小郭被公安民警抓获。案件审理过程中,小郭的家属代其向法院退缴赃款4000元。

  思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郭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85203条,并将其中部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因此,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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