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实习生 罗桂英/文 陈巧思/图)业主委员会,有权代业主起诉维权吗?业委会侵犯业主权益,业主又该如何维权?业主对业委会不满,如何罢免业委会?业委会财务管理混乱,怎么治……
昨天下午,针对业委会成立难、如何监管业委会等问题,导报“律师来了”栏目开通热线咨询专场,热线电话火爆,律师团队也忙个不停。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辉律师和张嘉嘉律师轮流接热线,耐心为读者解答问题。
此外,本栏目的微信公众号“厦门说法”和栏目邮箱也收到很多读者的咨询,针对这些问题,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黄健雄和林敏辉律师也进行了解答。
根据昨日读者反映的各类问题,导报记者和律师团队从中归纳出有代表性的问题和案例,总结出业委会维权“9问”。
1问 业委会成立难,怎么破?
陈女士:我们入住小区多年,但业委会始终成立不了,怎么解决?
黄健雄:业委会成立难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业主和物业公司存在矛盾不好沟通,有来自开发商或物业的阻力;二是业主分散不好组织,业主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自治能力不足。
破解业委会成立难的困局,需要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摆正位置,把权力还给业主。成立业委会,势必会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手中收回业主共有物权和公共收益,肯定会触及一些人的切身利益。对此,应当以法律和制度的力量扫除不利因素,保障业委会选举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
目前,有的地方公布选举业委会规则,在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阶段,基层政府、居民委员会将全程参与指导协助,以促进业主成立业主组织,这一做法可资借鉴。比如,20%以上业主联名可启动成立业委会。由街道办牵头筹备,以防止开发商阻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