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3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林弘扬)今年只剩两个月了,你的钱包还好吗?昨天,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发布了前三季度厦门市城镇和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其中城镇居民为38837元,农村居民为17070元,同比分别增长7.8%和8.3%。
昨天发布的调查显示,前三季度厦门市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为4315.2元。从收入构成看,城镇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工资。具体来看,工资性收入27148元,增长7.9%;经营净收入3508元,增长4.8%;财产净收入4606元,增长6.9%;转移净收入 3575元,增长12.1%。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630元,比上年增长4.1%。其中,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占最大比例,而交通通信消费增长最多,衣着消费支出略下降。
抽样调查同时显示,前三季度厦门市农村居民人均月收入为1896.7元。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为主体,达到10834元,增长7.9%;经营净收入4643元,增长7.6%;财产净收入760元,增长13.0%;转移净收入833元,增长13.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13754元,比上年增长8.3%。其中,食品烟酒消费占最大比例,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增长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