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要求 汽车销售单位须满足这些条件
据了解,申请受托核发临时号牌的汽车销售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信誉良好、有固定销售门店、最近3个月汽车销量不低于50辆;具备供办理核发临时号牌的办公场所等条件,并设有2名经车管所培训的临时号牌核发工作人员;配备存放空白临时号牌的保险柜和存放机动车档案资料、收费票据等物品的专用文件柜及场地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
收到4S店受托核发临时号牌的申请后,支队车管所将在2个工作日内派人实地勘验场地,符合条件的,会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上报支队审批,当地交警支队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同意委托的,通知4S店到车管所办理核发临时号牌用户注册,不同意委托的,书面告知不同意的理由。受托核发临时号牌资格有效期为1年,期满前1个月4S店应再次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办理核发临时号牌业务。
违规处罚 直接取消4S店核发临时号牌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4S店只能在交警支队授权范围内,为自己销售的,需要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汽车,或未销售的,要在汽车销售单位间调货的汽车核发临时号牌。
如果出现不按规定建立临时号牌核发档案,不按规定审核和收存凭证证明、由非经车管所培训人员核发临时号牌等违规情形之一的,4S店将被暂停临时号牌核发业务,出现2次以上(含2次)的,直接取消核发临时号牌资格,如果出现核发虚假号牌、违规收费等严重违规情形,4S店3年后才可再次申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