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文 陶小莫/漫画)男子吴某因倒卖小区业主个人信息,被判一年有期徒刑;小伙郭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8万多条,并将其中部分出售,获刑七个月;青年陈某非法提供、出售公民个人信息13270条也被判刑……
倒卖业主个人信息,该当何罪?近日,厦门各区法院审理了多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其中多起涉及小区业主个人信息。
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辉律师提醒说,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千元以上即可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1:倒卖业主信息,男子获刑一年
近日,男子吴某因非法获取、倒卖上万条小区业主的个人信息被判刑。
吴某今年35岁,大专文化,在厦务工。2014年4月至2015年12月4日间,吴某为牟利通过购买、交换等方式非法获取20000余条个人信息,这些个人信息包含房地产业主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吴某还将其中部分信息非法出售给陈某等人。
2015年12月4日21时许,吴某在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垵边村的暂住处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现场缴获电脑、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经审理,翔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吴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20000余条并向他人出售获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因此,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