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13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1990年,吴嫦娥与丈夫收养了一名女弃婴。1998年她与丈夫离婚后,养女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此后,在前夫家人的阻挠下,她与养女失联,一直见不上面,只在养女读初二时偷偷到学校见了一面。2013年,吴嫦娥得了重症胰腺炎,最后命是捡回来了,可基本上丧失了劳动能力。近日,53岁的吴嫦娥致电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希望能见上养女一面,她强调她并没有对养女有任何经济诉求,“不用她养我”。
“我只想见她一面,看看她过得好不好”
“她是我从3个月大带到8岁的,这份感情是切不断的,我只想和她见上一面,看看她过得好不好,这可能也是我和她的最后一面了……”吴嫦娥说,27年前,她和丈夫住在集美后溪,他们收养了一个弃婴。8年后,她与丈夫离婚了,养女的抚养权本来属于她,但由于没有经济收入,抚养权最终变更给了她前夫。
吴嫦娥说,离婚后两三年,前夫去世了。她前夫之前有过一段婚姻,有三个孩子,她与前夫的孩子关系并不好,离婚后她重新组建了家庭,所以她渐渐与前夫一家失去了联系。
“中间我只见过她一面,之后就失联了”
吴嫦娥说,养女读初二的时候,她到学校见了养女一面,这也是最后一面,她当时把自己的电话留给了养女,但是养女一直没有给她打过电话。之后,她多方打听养女的联系方式,她到派出所求助过,派出所要求她出示证据证明她与养女的母女关系。“我原本有一份《离婚判决书》可以证明的,但1999年再婚时上交给民政部门了,目前手中只有一份变更抚养权判决书的复印件,而这不能作为证据。”吴嫦娥无奈地说。
记者问:“你为什么不直接与前夫的孩子联系?”吴嫦娥说,每次与前夫的家人联系,都免不了一番争吵,“我现在心脏不好,一遇到高声吵闹就受不了,还有,他们一直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不让我见养女。”
“我不需要养女赡养,只想见她一面”
2013年底,吴嫦娥得了重症胰腺炎,胰腺坏死切除,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是由于胰岛功能被破坏,目前身体状况十分不乐观,视力衰退、一只脚不能走路,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
身体每况愈下后,吴嫦娥委托朋友打听养女的消息。据朋友说,她养女已经结婚,嫁到了集美大社,但是具体的联系方式并没有打听到。能见上养女一面成了吴嫦娥最大的心愿。“我在住房、经济方面还是可以的,我不需要养女来赡养,我只想见她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