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的车主们!
除了以上最新公布的限行禁行信息
从这个月开始
厦门开始整治严查一些开车行为
大家请按规定文明出行
否则也要被记分罚款!
事情是这样的↓↓↓
10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开始正式施行,该新规将以下和交通有关的不文明行为,列入重点治理清单↓↓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行人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不按规定通行
违规停车
具体情况如下:
01
机动车不避让行人
或被罚300元
相关规定看这里
第三十八条 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避让行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三)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先行的,处以三百元罚款;
(四)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三百元罚款。
2
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停
都会被处罚
图/市交警支队 提供
《规定》还特别将违规停车列为重点整治清单的其中一项。这其中,既包括机动车违停,也包括非机动车未在规定地点停放,或者在未设停放地点的区域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
相关规定看这里
第四十条 停放机动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等规定从重处罚。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非机动车未在规定地点停放,或者在未设停放地点的区域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五十元罚款。
租赁自行车等运营企业应当落实对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采取综合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的车辆。对乱停放问题严重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依照规定限制其投放。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3
行人违规横穿马路
可能罚100元
《规定》施行后,厦门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强路面执法,对违规横穿马路的行人进行劝导,不听劝导的将被依法处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
相关规定看这里
第三十九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未按规定通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的,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二)在人行横道上坐卧、停留、嬉闹,妨碍车辆合法通行的,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三)在有设置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路段,不从上述设施通行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四)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人行横道,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五)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六)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机动车专用道的,处以二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