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12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医保异地就医报销的垫支与跑腿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关注。为此,我市近期出台了《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试行)》并开始实施。今天上午,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政策亮点】
简化 备案不必再确认,还可就近办理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实行的是备案登记制度。通俗地说,只有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才能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如今备案的手续进一步简化了。
之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必须由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其选择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为当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并明确医院等级。现在,只要选择的定点医药机构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不必经过异地医保经办机构的确认。
参保人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si.12333.gov.cn)查询已开通业务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等信息。
不仅如此,参保人还可就近到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的业务窗口办理,不再强制要求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