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法宣)为了小费引发一场命案,导致消费者在KTV被人捅死。为此,死者家属状告KTV公司,索赔百万元。近日,海沧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要求KTV承担20%的责任,赔偿20万余元。据悉,行凶者是陪酒小姐的朋友,而双方争执的起因就是小费给付纠纷。
悲剧 到KTV消费,男子被捅死
被害人小刘(化名)是一名20多岁男子。事发当天凌晨,小刘与朋友一起到海沧一家KTV消费。在此期间,被害人小刘为了小费数额问题与陪酒小姐小红(化名)发生争执。
随后,陪酒小姐的朋友黎某赶到现场支援,双方随即爆发冲突。互殴期间,黎某掏出一把弹簧刀,捅刺小刘左胸部,划伤小刘左大腿、左脚趾等处。当时,黎某自己右手食指也被划伤。
打斗至大厅上网区时,KTV工作人员、保安人员冲出来分开打斗双方。但是,为时已晚,小刘被捅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争议 家属索赔百万,谁来担责?
案发后,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厦门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同时,厦门中院还认定黎某应赔偿小刘家属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共102万余元。
但是,由于行凶者黎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死者家属无法顺利获赔。为此,家属只好将KTV公司告上法庭。
家属起诉认为,KTV没有制止黎某携带管制刀具进入经营场所,在其行凶过程中也没有及时作出反应,应承担因安保不力造成的损失,赔偿死者损失100多万元。
面对家属的起诉索赔,被告KTV公司答辩说,死者家属告KTV是告错对象了,本案应追加加害人黎某为的共同被告。
KTV公司还认为,自己对于被害人小刘受侵害已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且,小刘对本案的发生也存在过错,自身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KTV公司称,由于本案案发突然且时间短,黎某穿长袖黑衣,手持匕首又短,不容易被发现,而小刘也穿黑衣服,被黎某捅伤时没有任何喊叫的声音,加上小刘又是在殴打黎某时被捅伤的,所以小刘的伤情没有被及时发现。
判决 KTV担责20%,赔20多万
近日,海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KTV公司承担20%的责任,赔偿20多万元给死者家属。
法院审理认为,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KTV作为娱乐场所,内部消费者比较容易醉酒,相较于宾馆、饭店等营业场所,KTV应该承担更为严苛的安全保障义务。但是,本案中,KTV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和预防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一定范围内的补充赔偿责任。
不过,判决也指出,因为从双方开始打斗到黎某出手,中间仅间隔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所以KTV只需承担一定范围内的补充赔偿责任。
最终,一审判决认定,KTV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即支付205635元给死者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