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8日讯 据厦门日报微信报道 自10月1日起,
将全面迎来电子发票新时代!
厦门易通卡不再提供充值定额纸质发票。
电子发票常用问题解答
1、用户如何获取及打印电子发票?
答:您可以通过“厦门易通卡”微信菜单栏“e通百通”—“电子发票”输入APP账号密码进行开票操作,或手机下载“e通卡”APP进行开具电子发票,发票可发送至您的指定邮箱。(具体操作指南请→点击)
2、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效力跟纸质普通发票一样吗?
答: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将原先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转换为电子介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效力,对报销没有影响。
3、电子发票可自行A4纸打印且打印出来没有加盖红色的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吗?
答:
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②文件对打印电子发票的纸质没有特别规定,使用A4纸打印的电子发票可以作为入账凭证。电子发票票面上有套印的发票专用章,直接打印出来就可以使用,不需要再加盖红色的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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