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毅彬 通讯员 林庆丰)在城市的边边角角,总有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占道经营、不文明养犬……不少市民对这些陋习都较为反感。《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0月1日起实施。这是厦门市制定的第一部针对文明创建,特别是规范公民公共文明行为的法规,也是全国首部以促进社会文明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
厦门市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罚并不是目的,将以宣传教育与执法相结合为原则,同时,还将把“参与社会服务‘抵消’处罚”模式引入执法中。
随地吐痰,最高罚一百元
《规定》出台前,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并未设定具体罚则,现在,终于有了法律上的保障。
依据《规定》,个人在道路或者公共场所随地吐痰,抛弃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或者其他污秽物质、口香糖残渣等难以清理的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当场清理;拒不清理的,可以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以100元罚款。
个人在道路或者公共场所抛弃纸屑、烟蒂、食品容器、物品包装袋等其他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当场清理;拒不清理的,可以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以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