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居民自制“通行证”
17日上午,湖里区双鲤新城小区里的社区服务大厅热闹非凡,众多业主前往办理车辆“通行证”。这一举措的筹划人之一、业主薛女士说:“这是我们业主自发实行的停车管理手段,因为是老社区,停车很难,一些外来车辆也占用了我们的资源,所以我们得想办法优先满足自己人。”
据薛女士介绍,前不久业主们进行充分协商,经业委会决议,鉴于物业管理的漏洞和不足,业主决定向其收回停车费代收权,“我们自行设计了通行证,制作电脑系统。”导报记者看到,该通行证名为“双鲤新城车辆通行证”,正面写明车牌号、门牌号和电话,并有业委会的公章,背面则是文明停车“须知”,落款则有物业、业委会、见证人的签名。
前来领证的业主江先生说,“这样做非常好,现在停车很难,有些车甚至停在消防通道和绿化带上。很多外来车抢占了我们的资源,有必要用通行证来区分。”据了解,该小区共有806户居民,地面划设了168个车位,地下车位133个,地下部分由权益人依市场行情出租出售。“大部分车停在地面,问题也主要出在地面。”薛女士说,这么做也并不是尽善尽美,“尽量优先满足住户吧,外来车也不是一律不让进,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她说,现行的收费制度对外来长期停放的车和业主亲友的临时车没有严格区分,为此,业委会制定了“补充规定”。“一个原则就是住户亲友的临时车放宽,外来长期停放的从严。这样就能尽量杜绝外来车过夜了。”
物业 尊重业主决定
该小区物业主任傅先生向导报记者表示,该小区房屋属性构成很复杂,停车难问题长期存在,由于并非封闭式小区,临时车不可避免,也不排除有长期停放的外来车,监管存在很大困难。物业之前的管理也许还存在疏漏,但也是尽心尽力在为小区服务。
他说,业委会是物业的“上级单位”,他们尊重业委会自治的举措。对于这一“通行证”,他们乐见其成,只要能缓解和规范小区的停车问题,他们都支持、配合、欢迎。未来,对外来车他们将严格审核登记。针对停车难,他建议,业委会有权向市政园林部门申请将部分绿地改为停车位。
律师 “通行证”应鼓励提倡
对此,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陈奇斌律师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小区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享有自治权利,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的权利,故全体业主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民主原则对小区土地红线图内的车辆停放行为出台相关规定,自制“通行证”的行为本身合法有效,对全体业主有约束力,应予以鼓励和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