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18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一男子酒后开车回家时碰撞道路中间绿化带,交警前来处理。谁料,该男子不配合执法,并殴打民警。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朱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近日,该案由集美区人民法院判决朱某犯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7年3月15日凌晨,朱某在外喝了一瓶啤酒,心存侥幸决定自己开车。当行驶至本市集美区西滨路与光明路交叉路口处时,冲撞到道路中间绿化带。公安机关出警至现场依法处置。朱某因害怕酒后开车被处罚,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试图离开现场,并用拳头殴打民警,致使两名民警受伤。经鉴定,两名民警所受损伤均为轻微伤。经检测,案发时朱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5.8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认定,朱某酒后驾车冲撞道路绿化带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
办案检察官认为,朱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朱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应予以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