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中型货车限行
此外,8月27日8时起至9月6日24时止,禁止危化品运输车(含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在厦门本市道路行驶。8月27日8时至8月31日24时期间,确需通行的,经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允许22时至次日5时通行,其他时段禁止通行。
8月31日0时起至9月6日24时止,已取得货车通行证的重、中型载货汽车,允许每日22时至次日5时,按原先指定的路线(区域)行驶,其他时段禁止在本市上道路行驶。未取得货车通行证的禁止在岛内上道路行驶,且每日5时至22时,禁止在岛外4个行政区上道路行驶。
提醒
这些车辆不受限
还要提醒的是,这些机动车(含非闽D号牌)通行不受本次通告的限制:
1.持有重大国际性活动通行证件的机动车;
2.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
3.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校车、殡葬车、军车(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编机动车);
4.悬挂使领馆号牌以及经批准临时进入我国境内参与重大国际性活动的车辆;
5.每日22时至次日5时,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菜篮子”货车、邮政快递货车(允许通行市、区际检查站的快检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