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27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男子无证且酒后驾驶,一时大意酿成了惨剧——侧坐在后的女友从车上摔下身亡。近日,男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集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崔某32岁,离异后带着10岁的孩子在厦务工,两年前,他认识了丽丽(化名),之后两人开始交往并同居。
今年7月6日凌晨3时许,崔某接到丽丽的电话,说自己喝多了,让他来接她回家。而前一天晚上,崔某自己也喝了两瓶啤酒,他觉得酒劲已经过了,便骑车去接丽丽。丽丽确实喝多了,走路摇摇晃晃的,她坚持要侧坐在后座上,崔某没有阻止。
车子行驶到半路,丽丽从后座上摔了下来,后脑着地,流血不止。崔某吓得赶紧停车,立刻拨打120求助。之后,他骑着摩托车跟在救护车后面来到医院。丽丽经抢救无效死亡,崔某吓昏了。经鉴定,崔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2.76mg/100ml,涉嫌酒驾。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崔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摩托车也无牌照,酒后驾驶且驾驶时未佩戴安全帽,违规许可附载人员侧坐,致使附载人员摔落导致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
【相关法规】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