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宏山新村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市司法局供图)
台海网7月14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办证多、办事难”问题,“奇葩证明”、“循环证明”……这些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事情,也成为市司法局党组领导关心的问题。
今年6月1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要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7月13日,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减证便民”优化司法行政服务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即日起,一次就取消28项公民在申办涉及司法行政各项审批事项或公共服务事项需要提供的证明。
减证便民提升司法行政服务水平
“没想到法律援助服务这么灵活便民!”日前,在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服务窗口,受援人王某顺利获得了法律援助,第一时间和律师取得了联系,避免案件超过上诉期。
原来,王某在厦门某公司当了5年保安,因服务合同没有谈妥,王某被纳入公司裁员之列,且公司没有做出任何赔偿。王某很生气,但因不懂搜集证据,也没有聘请律师,王某提出的赔偿金请求在经历仲裁和一审之后没有得到支持。上诉期马上就届满了,王某才匆忙拿着一审判决书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但时间仓促,王某赶不及回老家开具经济困难证明,如果不及时办理,他可能无法第一时间获得律师帮助。对此,中心工作人员考虑到王某来自贵州山区,家里还有两个上学的孩子,经济确实困难,案件又很紧急,就启动“先予援助制度”,先给王某指派了律师,让他随后再及时补充经济困难证明。
这是市司法局推行“减证便民”,优化司法行政服务,让老百姓办事更方便的一个剪影。
近年来,市司法局在创新审批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中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上半年,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市司法局对近年来群众来办理各项审批事项以及办理公证、申请法律援助等需要提供证明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了《关于“证明”多、办事难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对拟保留的证明和已取消或可取消的证明提出处理意见。
《若干措施》共提出5条具体意见:充分认识“减证便民”优化司法行政服务的重要性;坚决清理各类烦扰群众的证明;最大限度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加快推进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提升服务能力转变工作作风。
《若干措施》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切实做到“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市司法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处共受理办结各项业务2026件,优质高效完成日常业务审批工作。其中当天受理当天办结的达到1571件,即来即办率达到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