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燕水笠芳/文 陶小莫/漫画)王某本来只是缓刑,却在社区矫正期间来了几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结果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林某缓刑期再犯新罪,结果前罪后罪“数罪并罚”;郑某缓刑期未按规定时间到司法行政机关报到,也被收监……
最近,有不少违反缓刑监督管理规定的缓刑人员被收监。昨日,海沧区法院发布了5个违反缓刑规定的典型案件,提醒缓刑的被告人不能“任性”逃避监管,否则一旦“玩大了”,将在缓刑届满前被收监,还可能被判新罪旧罪“数罪并罚”。
“任性”1
5次“想走就走”,违规被判收监
王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先后5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每一次他都是“想走就走”。近日,他为此付出了代价,被法院判决收监执行。
王某此前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海沧区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但是,王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先后5次玩起“说走就走的旅行”,5次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对此,海沧区人民法院认为,罪犯王某违反缓刑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因此,法院近日作出刑事裁定,撤销缓刑,决定对其收监,执行原判拘役一个月。
“任性”2
缓刑期间吸毒,被判收监两年多
罪犯宋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还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近日,他为此被判收监。
此前,宋某因犯交通肇事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赔偿73万元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缓刑三年。但是,罪犯宋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先后被警告2次,而且,他还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
近日,海沧区人民法院认为,罪犯宋某违反缓刑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因此,法院作出刑事裁定,决定对罪犯宋某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
“任性”3
一个月没报到,也被判收监
郑某因未按规定到司法行政机关报到,超过一个月,结果也被判收监。
郑某犯的是危险驾驶罪,此前,他为此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不料,在缓刑期间,罪犯郑某未按规定时间到司法行政机关报到,超过一个月。
近日,海沧区人民法院裁定认为,罪犯郑某严重违反缓刑监督管理规定,因此撤销缓刑,决定对其收监执行原判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任性”4
犯罪被判缓刑,考验期又醉驾
林某因犯罪被判缓刑,却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醉驾。近日,他为此被判撤销缓刑,新罪和旧罪“数罪并罚”。
之前,林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但是,就在缓刑期间,他又因醉驾被抓,随后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
海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因为林某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法数罪并罚。所以,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任性”5
缓刑期犯新罪,被判“数罪并罚”
颜某因在缓刑期内犯新罪,结果被判“数罪并罚”,最终获刑三年。
被告人颜某此前就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缓刑考察期内,他又犯了故意伤害罪,因琐事与他人产生纠纷进而持械伤人,致一人重伤。
近日,海沧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颜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他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因此,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法官说法
缓刑别“任性”,否则将收监!
法官提醒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切勿以身试法,为了贪图一时的所谓“自由自在”,抱着侥幸的心理触犯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缓刑人员要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此外,《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也规定,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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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犯”六次获刑 “仗病”疯狂犯罪
法院针对“病犯”严格收监
一个病人,六次获刑后还疯狂作案;一个哺乳期妇女,借病逃脱刑罚后继续偷。
此前,海沧法院还发布了这样一个“病犯”疯狂犯罪的典型案例。最终,这对特殊的“小偷组合”被判收监。这两个“病犯”一共结伴行窃20多次。
之前,这一男一女已多次被判刑,但每次都是“借病”或以“哺乳”为由逃避刑罚,一旦获监外执行,就又“仗病”疯狂犯罪。
警方调查发现,被告人梁某患的是慢性丙型肝炎,这是一种由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引起的病毒性肝炎。梁某曾先后六次因犯盗窃罪、贩卖毒品罪被判刑。此次因盗窃26起被起诉,已经是梁某第七次面临刑罚。
而梁某的同伙阿红(化名)也是累犯。她之前曾犯过窝藏毒品罪和盗窃罪,但因是哺乳期妇女,获取保候审。
最终,法官不再允许监外执行,而是判决要求严格收监。梁某因之前犯有多宗罪,与未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被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阿红也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法官说法
病人犯罪严格收监
法官说,这些“仗病犯罪”的累犯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还可能重操旧业,继续危害社会。之前,不少病犯在监外执行期间重操旧业,但是,今后,针对像梁某和阿红这样的累犯,法院将严格收监,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