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
杨锦强(市人大代表,厦门公交集团客服稽查中心主任、团委书记):共享单车“大共享”,是解决城市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难题的有益尝试。我认为,相关管理部门应该以“鼓励、支持、保护”为前提,对城市慢行公共交通系统进行规范,制定相应的法规规定并严格执法,与诚信体系挂钩。
建议有关部门利用共享单车大数据信息平台,合理规划单车停车点,停车点可以在公共交通枢纽出口、大型商业中心附近、未来新开通的地铁站出口等,停车点共享共担,而不由一家独占。
陈雪(市政协委员、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治乱象还是要从源头上下手。首先要对共享单车给出一个制度和法律上的明确。其次,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要及时跟上:一是要制定规则,约束和规范共享单车的经营者和使用人,有规矩才能成方圆。规则的缺失使双方的行为都无所约束,不利于良好秩序的维护。二是要对经营行为进行管理和引导,规范企业行为;三是为共享单车提供必要的市政配套,比如停车位等;四是要加大对种种不文明骑行行为的查处力度。
作为共享单车的运营企业,要强化社会责任。运营企业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对问题进行充分调研,找出问题症结点,才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去解决问题。
【行动】
约谈四家运营企业
发出文明骑行倡议
有这么一组数字:2016年12月22日(共享单车“登陆”厦门)至今,仅思明区城管执法局,就暂扣了各类共享单车403辆。记者从城管部门了解到,自共享单车在我市投放运营以来,城管就不时接到共享单车占道的投诉,“对批量投放车辆影响道路通行的,进行暂扣;对相关乱停乱放的投诉,我们也及时进行了查处。”
针对共享单车引发的种种乱象,上周,思明区专门约谈了四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ofo、摩拜、Hellobike、小白单车),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并要求各区相关部门与运营企业密切配合,共同加强管理。
思明区要求运营企业引起关注和重视,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除了合理投放共享单车,对空间和需求进行合理规划外,运营企业还应加强使用者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对不文明、违法违规用车行为进行约束;加快RFID射频识别停车系统研发,规范共享单车停放;在共享单车App界面中体现地方有关政策要求,并在地图中明确标明禁行路段。
在加强文明宣导方面,思明区委文明办、团区委联合发出文明骑行倡议,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倡导文明骑行,做文明骑行者。
【他山之石】
深圳:
出台管理条例
违法将入黑名单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最近发布了《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服务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界定政府、企业及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其中政府主要负责制定互联网自行车行业发展政策引导和标准,规划建设自行车配套基础设施,对企业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或企业进行处罚;企业主要负责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购买保险、处理乘客投诉、管理车辆(包括车辆维保、停放秩序管理),并对用户行为进行约束等;市民在使用自行车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骑行、规范停放。
深圳还建立了“深圳交警自行车用户诚信平台”,对于存在交通违法的单车用户,统一纳入平台黑名单,共享单车企业依据黑名单的信息,调整用户信用分、提高车费,而交警部门也能通过企业的大数据对违规用户进行处罚,实现政企信息互通。
[征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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