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9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日前,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向区人防办发出10份督促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职,依法向10家应缴未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单位进行追缴。海沧区人防办公室接受检察建议,积极催缴。目前,10件检察建议已全部回复并落实,高达825多万元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全部补缴入库,有效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
据悉,2016年8月,海沧检察院民行科对辖区地下防空室易地建设费征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在排查2009年3月至2016年5月期间应缴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单位共217家后,发现其中10家应缴未缴,有的单位拖欠时间甚至长达5年多。
经审查,这10家应缴未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拟建单位因特殊原因申请易地建设,经海沧区人防办批准后,应缴但没有缴交到位。海沧区人防部门负有征收、监管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职责却怠于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