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9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没办居住证,会被赶出厦门?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了解到,这是一个近期流传颇为广泛的谣言。
据民警介绍,从2016年12月1日起,厦门暂停办理暂住证,开始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按照有条件自主申领原则。流动人口在厦门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应当先申报居住登记,等符合条件后,可自愿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民警说,之前发放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且暂住年限列入居住年限。目前持有暂住证且有效期较长的群众,可不必急于到派出所申请居住证,以免造成扎堆办理,带来不便。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居住证自助制证一体机已发放到了各公安分局,春节期间,虽然各派出所暂停居住证受理业务,但各分局的制证设备却没“休息”,努力“消化”之前受理的居住证。
【提醒】
两种申请有不同 最好带齐材料
户籍民警也在受理居住证中发现,有部分群众将居住证和暂住证的申请流程混为一谈,甚至只带一本暂住证来申请。
民警提醒大家,最好查询居住证申请所需的材料,一次性带齐,避免在审核时耗费太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