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施建”主动联系陈先生。“我这里有个道路养护工程就交给你来做吧。”陈先生一听有生意,非常高兴。随后,“施建”又表示,为顺利施工,陈先生需要向市政园林局租用两辆施工车,每辆押金2万元。施工结束后,押金就会退回。交钱后,“施建”又让陈先生准备施工资质、聘请工人。
可是,等了半个月,不仅施工车没有来,就连工程也一直没有开工。陈先生认为,自己可能遇到了骗子,立刻报警。
民警通过研判,发现“施建”租住在殿前社的小旅馆里。前日下午,民警在其租住处将其抓住。经查,“施建”原名施某洪,他以同样的诈骗手法作案3起,涉案10万余元。作案后,施某洪也不急于逃走,他认为自己用的是假名,警方应该找不到他。
据了解,2010年春节前,施某洪就以同样诈骗手段作案被抓。出狱后,施某洪再次犯案,今年春节,他又要在看守所度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