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有钱可赚,老板欣然同意。陈某煌离开后,林某荣马上走了进去。他拿出信用卡让老板帮忙还3万元。老板二话没说就帮其转账还钱。这时,超市里进来几个顾客,老板起身招呼。趁老板不注意,林某荣一把抢走放在桌上的信用卡,立即跑回车上。
老板这才回过神来,等他追出来时,林某水已经发动车子,载着陈某煌和林某荣两人溜之大吉了。随后,这三人找到一家可以刷卡的店,把卡里的钱套现分了。
在随后的一年间,这三人用这招在集美、翔安、同安和安溪等地频繁作案,一共作案19起,得手30余万元。
去年3月15日和3月21日,陈某煌等三人陆续落网。
检察官提醒
代还信用卡本就违规
一旦被骗更得不偿失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说,在此类案例中,不法分子还有其他诈骗手法,比如,让他人帮忙代还信用卡,其实他自己有两张卡,可共享额度。在代还人还款后,他用另一张共享卡刷卡消费,从而达到骗钱的目的。还有,虽然代还款人往往持有欠款人的信用卡和密码,但欠款人却可以打时间差,利用代还款人存钱和取钱的“间隙”,电话挂失银行卡以阻止代还款人取出钱,之后补办新卡,将钱据为己有。
检察官说,代还款人与欠款人往往并不认识,对欠款人的经济状况、还款能力、诚信度等并不了解,很容易落入骗局,想赚快钱最终可能会让自己遭受损失。提醒市民,为保证财产安全,一定不要从事信用卡代还这种本身就违规的业务,一旦被骗则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