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17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见老乡有车,姚某心痒痒,也想开车“体验”一把,结果启动时撞了四人,其中一人重伤。近日,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姚某被湖里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去年1月15日凌晨,姚某到老乡小林经营的海鲜大排档帮忙。收拾餐具时,他发现了小林放在吧台上的车钥匙。姚某刚报名学车没几天,很想尝试一下开车的滋味。他远远跟小林喊了一声,便拿着车钥匙出去了,小林没听到。
姚某打开车门,坐上驾驶座,插入车钥匙。车子突然启动,猛地冲向前,撞上了正在旁边店面门口吃烤鱼的4名客人,其中一名客人被压在车底。姚某事后说:“我不知道怎么搞的,车子就往前走。”姚某赶紧下车,和旁边的路人一起抬车,把人拉出来。越想越害怕,姚某随后趁乱弃车逃离了现场。就在这时,小林打来电话,告诉他不要做傻事,最好是去自首。当天下午2点,姚某在小林的陪同下,前往湖里交警大队自首。
检察官认为,姚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而且导致一人重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初学驾车者往往有一种“尝鲜”的劲头,一定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而要以安全为重。